晨光刚漫过体育场的边线,草叶上的露水还泛着晶莹的光,程也的球鞋已经踏上了训练场,他弯腰系鞋带时,鞋带在指间翻飞成流畅的结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,贴在饱满的额头上——这是他十六岁起就养成的习惯,每天提前半小时到,对着空荡荡的球门练习射门,直到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发沉。
程也第一次接触足球,是在小学三年级的体育课,老师把一个磨得发黑的足球滚到他脚下,说:“试试,跟着球跑就行。”他笨拙地追着球跑,摔倒在草地上时,却看见足球在阳光下滚动的样子,像一颗会发光的星星,那天放学后,他抱着足球一路跑回家,鞋底沾满了泥,脸上却笑开了花,从那天起,足球成了他生命里“最亲密的伙伴”,放学后的巷子、周末的操场,甚至卧室墙上贴着的海报,都是穿着不同球衣的球员,而他的梦想,就是有一天能穿上印着自己名字的球衣,站在真正的赛场上。
高中时,程也凭借出色的速度和爆发力,成了校队的主力前锋,但他的足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,高二那年的一场关键比赛,他在终场前错失了一个单刀球,导致球队输掉了决赛,那晚他躲在操场边的看台上,把脸埋在臂弯里,肩膀微微发抖,队友们没有责怪他,队长拍着他的背说:“程也,足球是圆的,下次我们赢回来。”教练走过来,递给他一瓶水:“失误是足球的一部分,但你跑动的样子,我永远记得——你像一头不知疲倦的猎豹,永远向着球门冲刺。”这句话像一束光,照亮了他心里的阴霾,从那天起,训练时他加练射门,直到天黑得看不清球门;他反复研究比赛录像,分析自己的跑位和节奏,连睡觉时,梦里都是足球滚向球门的轨迹。
真正让程也让全校记住的,是高三市联赛的决赛,那天下着小雨,场地泥泞不堪,双方比分胶着在1:1,比赛进行到最后一分钟,程也接到队友的边路传中,脚下打滑摔倒在泥地里,他顾不上擦去脸上的泥水,挣扎着爬起来,追上即将出界的足球,用脚尖轻轻一勾——足球划过一道低平的弧线,擦着门将的指尖钻入网窝,进球的那一刻,他没有狂奔庆祝,只是跪在泥地里,双手撑着草皮,任由雨水和汗水混在一起流下,队友们冲过来把他团团围住,他看见队长眼里有光,像他第一次看见足球时那样亮。
程也已经是大学足球队的主力队长,训练时,他总是第一个到,最后一个走,耐心纠正新队员的动作;比赛时,他像一面旗帜,带领队友们奔跑、拼抢,他说:“足球教会我的,不只是射门和传球,更是坚持、团结,和永不言弃的精神,每一次奔跑,都是对热爱的回应;每一次传球,都是对团队的信任。”
夕阳西下,训练场的灯光次第亮起,像一颗颗星星落在地上,程也站在球门前,又一次抬起脚,射门,足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,稳稳地飞入网窝,他看着球网轻轻颤动,嘴角扬起一抹微笑——那是追光者,终于靠近了光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