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穿过体育馆的玻璃窗,在地板上切出块块光斑,像撒了把碎金,我抱着篮球,缩在人群最边缘,盯着自己磨白的鞋尖——这是篮球课第三次分组,第三次没人愿意要我。
“我选她。”
声音从头顶砸下来,带着点少年独有的清冽,像刚拆封的冰汽水,我猛地抬头,看见陈屿站在场中央,白色球衣被汗水浸得半透,露出清晰的锁骨线,他是我们学校的篮球队长,校报头版常客,打球时三分线外起跳都能听见女生们的尖叫,而我,是班里存在感比体育课取消还低的“透明人”。
全场的目光“唰”地聚焦过来,我脸颊发烫,抱着篮球的手指攥得发白,陈屿却没在意别人的眼神,抱着球走过来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黏住,露出双亮得惊人的眼睛:“你叫林晓吧?刚才看你传球路线挺准,就是手软了点。”
他没说“你不行”,只说“手软了点”。
那天分组后,我被分到了陈屿队,他教我运球,手掌覆上我的手背,带着我拍球:“手腕发力,别用胳膊。”他的掌心很热,带着运动后的薄汗,我整个人僵得像块木头,篮球差点脱手,他笑出声,声音像被阳光晒过的棉絮:“放松,我又不会吃了你。”
后来,篮球课成了我最期待的时刻,陈屿总会“顺便”多带几个球,说“借你练练”;会在我被其他同学传球失误时,捡起球拍给我:“没事,再来”;甚至会在放学后拉住我:“今天训练晚了,一起走?”
我们开始一起走,从体育馆到校门不过五百米,他却总能绕出三公里远——去校门口的奶茶店买杯去冰的杨枝甘露,说“你上次体育课说喜欢”;去文具店挑支顺滑的中性笔,说“看你笔记总洇墨”;甚至会在路过篮球场时,突然停下来教我投篮:“你看,手腕要这样,抛物线高点,球才听话。”
他的影子在夕阳里被拉得很长,我踩着他的影子走,觉得连风都带着甜味。
但我总忍不住想:为什么是我?陈屿身边从不缺优秀的人,校花、学霸、篮球队的经理,哪个不比我耀眼?直到有天训练,我抱着水杯路过场边,听见队友打趣:“屿哥,你最近老带林晓练球,是不是对她有意思?”
陈屿没接话,只是拿起场边的矿泉水,拧开,朝我的方向递过来,我愣愣地接住,指尖碰到他的,他轻声说:“她投篮时,眼睛里有光。”
原来他不是没看见我的笨拙,是看见了我在笨拙里的认真。
后来校际篮球赛,陈屿所在的队打到最后一分钟,还差一分,对方防守严密,他突破到三分线外,却突然把球传给了场边的我——全场都惊了,包括我自己。
“林晓,”他喊我的名字,声音带着汗水和期待,“投一个。”
我抱着球,大脑一片空白,陈屿对我点了点头,像第一次教我运球时那样,眼神里没有催促,只有“你可以”的笃定。
我学着平时他教的样子,屈膝,抬手,手腕发力——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,擦着篮筐边缘,稳稳地落进了网窝。
“进了!”全场沸腾,陈屿第一个冲过来,一把抱住我,旋转起来,他的球衣沾着汗,混着青草和阳光的味道,我听见他心跳得比进球时还快:“我就知道,你可以。”
那天之后,我还是会抱着篮球缩在人群边缘,但不再是因为没人要,因为陈屿会穿过人群,自然地站到我身边,说“今天练投篮吗”;因为同学们会笑着说“林晓,陈屿的专属陪练来了”;因为我终于敢抬起头,对上他的眼睛,笑着说“好”。
被篮球队长盯上之后,我好像还是那个普通的林晓,但又好像不是了,我开始敢在球场上投出第一个球,敢在人多的地方大声说话,敢对着镜子练习微笑——因为我知道,有个人在人群里,看见我的笨拙,也看见我的光。
就像他说的,我投篮时,眼睛里有光,而他说这句话时,眼睛里,也有光。